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味业2023年年度报告》及《海天味业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味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味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味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味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各监事对议案中涉及其自身薪酬的内容予以回避,对其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表达同意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味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味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监事会认为: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运作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味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海天味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味业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业务往来,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味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味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味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690,500,144.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除回购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5,560,600,544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14,520,01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5,546,080,534股,拟派发现金红利3,660,413,152.44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249,997,787.72元(含交易费用),2023年度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910,410,940.16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9.5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依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企业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和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书面意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事物的规模,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并签署相关协议进行规范,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该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庞康、程雪、管江华、陈军阳、文志州、廖长辉回避表决,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与嘉兴海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海天”)签订合作协议,经经销商同意,公司向嘉兴海天提供经销商相关信息,作为嘉兴海天对经销商贷款审批的参考。
嘉兴海天使用自有资金向提出申请的经销商提供授信、贷款服务。嘉兴海天自主负责借款人的资质和信贷风险审核及贷后运营工作,自行决定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就上述交易,公司不对经销商提供任何担保。公司与嘉兴海天无需向对方支付费用。
本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有效期内嘉兴海天向经销商提供的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该合作协议对公司与经销商原有的购销交易不构成影响,包括且不限于销售价格、销售条件、销售流程等。
嘉兴海天是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嘉兴海天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嘉兴海天签订合作协议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法定代表人:王力展;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8月29日;注册地:佛山市南海区;营业范围: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制造;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软件开发;AI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
法定代表人:马国用;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4月13日;注册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范围: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食品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法定代表人:王荣富;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9月26日;注册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范围:货物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新材料研发技术;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研发;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法定代表人:庞康;注册资本:84178.0664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0年3月6日;注册地:佛山市南海区;营业范围:调味品、食品、饮料、豆制品、农副产品、酒、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经销:塑料制品、纸制品、玻璃制品、五金、百货、普通机械、钢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饮食、货运、信息咨询服务;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持资质证经营)。
法定代表人:文志州;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9月11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营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关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通用仓储;装卸搬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
法定代表人:黄烽;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5月24日;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研发技术;包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邢国辉;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6日;注册地:天津空港经济区;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研发技术;包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食品生产。
法定代表人:何俊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9日;注册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玻璃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法定代表人:何俊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开平市苍城镇;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5日;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何俊强;注册资本1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阳西县新墟产业园区;成立日期:2014年05月16日;营业范围:生产销售:玻璃制品;销售:玻璃原料。
2023年8月28日前为本集团关联方,2023年8月28日后为非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何永立;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黄冈市武穴市;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2日;营业范围:玻璃制品生产、销售;玻璃原材料、玻璃制品生产设备销售;玻璃生产的基本工艺设计咨询服务。
2023年8月31日前为本集团关联方,2023年8月31日后为非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何永立;注册资本11454.5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年3月16日;注册地: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普通玻璃容器制造;光学玻璃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仪器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法定代表人:李军;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年8月31日;注册地:嘉兴市南湖区;营业范围:业务。
前述企业中,江苏天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广东天康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天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嘉兴海天有限公司为海天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鲜之然(广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鲜之然(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海天集团的全资孙公司;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阳江粤玻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8月28日前)、湖北粤玻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8月31日前)、南宁粤玻实业有限公司为海天集团全资子公司天玻包装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企业。公司董事庞康、程雪、管江华、陈军阳担任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廖长辉担任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文志州担任广东天康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规定,前述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与前述公司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庞康、程雪、管江华、陈军阳、文志州、廖长辉为关联董事。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资信状况和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不会对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2024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最重要的包含购买原材料、包装物、接受服务等。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同等条件下不偏离于给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经济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相关交易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2022年修订)》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现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4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庞康、程雪、管江华、陈军阳、文志州、廖长辉、陈敏、黄树亮、童星、黄文彪、陈汝强、程华山、黄小青、柯莹、赖雯艳、李志高、刘文超、刘希、刘哲宾、唐玉荣、王力展、王晓东、吴玉铭、姚亮、张宝廷、张丽贞、周其洋、颜学栋。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传线)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
注:通过邮件(邮件标题请注明“海天味业股东大会”)、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同时,应及时向公司寄送《授权委托书》和其他签字盖章件原件。
为方便股东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增加扫码登记方式,股东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参会登记。
2、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文沙路 16 号海天味业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 528000。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2022年修订)》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现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中低风险类打理财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进而影响投资收益。
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仅限于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将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中低风险类打理财产的产品,公司对委托打理财产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来做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进而影响投资收益。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市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后公司累计存续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和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毕马威华振承做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础信息如下: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陈丽嘉,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4年至2015年期间以及自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陈丽嘉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翁诗靖,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翁诗靖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幸华,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梁幸华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3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在为企业来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12月修订)》《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以上修订涉及部分条款的增减,公司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依此相应调整,条款中涉及引用其他条款序号变化的亦同步调整。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