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饮料俗称汽水,是指含有二氧化碳气体的软饮料。目前,碳酸饮料是我国软饮料工业中最主要的产品之一,在全国软饮料年总产量中占居第二,2003年软饮料市场中碳酸饮料约占有30%的市场占有率,年产量达666万吨,目前,我国的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市场上的碳酸饮料基本为知名品牌。但在大中城市的城乡结合地区、各种集贸市场、广大的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等市场碳酸饮料伪劣产品较多,质量投诉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反映较为强烈。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碳酸饮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湖北、辽宁、河南、福建等7个省市43家企业的43种产品,合格2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2.8%。抽查结果表明:
一、占市场主流的主流产品质量较好,消费者可放心饮用。本次抽查中,虽然抽查的43种碳酸饮料产品,只有27种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62.8%。但抽查的大规模的公司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达83.3%,比整体合格率62.8%高出20.5%,且这类企业的产品占据了饮料市场主导地位。
二、中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较低,质量上的问题较多。本次抽查中,抽查了中型企业的8种产品,合格5种,抽样合格率为62.5%;抽查了小型产品企业的29种产品,合格17种,抽样合格率为58.6%。可见中小型企业的质量管理不尽完善,产品中存在的质量上的问题较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部分产品霉菌、酵母菌超标。本次抽查发现,有2种产品的霉菌超标,有3种产品的酵母菌超标。国家标准规定的霉菌和酵母菌的标准值均为10cfu/mL。而经检验霉菌超标的产品中最高的达440cfu/mL,是标准规定值的44倍。酵母菌超标的产品中,酵母菌测定值最低的达到1500cfu/mL,是标准值的150倍;测定值最高的达到10000cfu/mL,是标准值的1000倍。造成霉菌、酵母菌超标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内部管理不严,生产车间环境卫生和工人个人卫生不符合标准要求;包装材料消毒不够彻底所致。
2、部分产品中甜蜜素含量超标。由于甜味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因此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甜味剂是限范围、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标准中严格规定甜蜜素在碳酸饮料中的使用限量为≤0.65g/Kg。而在本次抽查中仍有5种产品超限量使用甜蜜素。
3、二氧化碳含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规定。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碳酸饮料中的二氧化碳一定要达到一定的含量,否则就不能称为碳酸饮料。二氧化碳是碳酸饮料的一个特征性指标,使饮料保持一定的酸度,具有一定的杀菌和抑菌作用,使人饮用后具有爽口作用,并且通过蒸发带走热量起到降温作用,要求包装材料具备一定的强度,便于运输保存。本次抽查中有13种产品的二氧化碳含量不合格,占抽查产品总数的81.3%。这是行业中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主要是由于企业自身的工艺技术条件不够,充气量不足;另外在运送过程中不按规定操作和聚酯瓶的气密性问题,使产品在保质期后期二氧化碳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
4、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误导消费。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明确规定产品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产品标签的配料表中予以标注。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未被批准的添加剂名称不得使用。本次抽查中发现,有6种产品中检出了甜味剂甜蜜素,而标签上未进行标注。另有5种产品使用未被批准的添加剂名称,如“蛋白糖”,使消费的人误以为是一种营养物质,误导消费者。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对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力度,对违反有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企业,要严格整改,规范公司制作,提高生产者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提升产品质量,为众多购买的人提供更为放心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