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会,本来是高高兴兴,热热闹闹地玩。家住北京的刘先生怎么也没料到,自己和朋友在一家餐馆聚餐时,却因为把酒精燃料当水喝了下去,被送进医院。刘先生为何会喝了餐馆里的酒精燃料呢?来看事件的经过。
案发当晚,刘先生和十几个朋友一起到一家餐馆内聚餐。餐馆内的视频画面显示,晚上8时45分,原告刘先生走出包间,到对面的吧台上拎起了一个水壶,转身走回了包间。但刘先生不知道的是,这个水壶中装的不是水,而是液体酒精。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赵莹:他拎起水壶就回到了包间里边,然后给自己倒了一大杯,然后端起这个杯子一口喝下去,忽然觉得胃又烧又烫的,这样他才清楚自己误饮了酒精。
经过询问餐馆服务员,刘先生才知道水壶中装的不是茶水,而是供火锅使用的酒精燃料。很快,刘先生感觉到食道有强烈的灼烧感,胃疼难忍,他的同伴立刻把他送往医院做救治。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赵莹:刘先生就去了附近的医院看病,然后因为这个事儿还住进了ICU,然后治疗了很久,出院之后呢,又接着输了很久的液,然后刘先生被诊断为甲醇中毒。
刘先生认为,他身体受到的伤害都是由餐馆的过错导致,餐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于是,刘先生起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餐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9万多元。
吃个饭,却洗了个胃。餐馆该不该赔偿顾客呢?庭审中餐馆方表示,液体酒精虽然是无色透明的,可它怎么也不能跟水是一个味道啊,怎么能闻不出来呢?刘先生则表示,当时自己已经喝了一些白酒,在这种情况下哪能分辨出来是酒精还是水。餐馆还称,刘先生为啥不叫服务员倒水,他就不应该自己取水。就事发时的这一些细节,庭审展开调查。
刘先生认为,事发当晚,自己和朋友曾多次向餐馆要求提供茶水,但是长达半个小时之久都无人应答,这才自己出去拿水。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是应该去叫服务员上水,上茶水,始终没来,然后原告正好借着去上厕所的机会,路过了这个窗台这儿,就把这个壶拿走了。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证据二是装酒精的水壶的照片,证明2022年11月12日被告将燃料酒精装入普通水壶,导致原告吞食燃料酒精中毒的情况。
对此,被告餐馆表示,这个装有液体酒精的水壶和其他添水的水壶并不一样,而且在涉案水壶上,还贴有一个红色的标签,上面写着“酒精”两个字。
除了装酒精燃料的壶与普通水壶难分辨之外,原告刘先生还认为,餐馆将这个水壶放在公共区域,是有过错的。
对此,被告方表示,装有酒精燃料的壶虽然放在出菜口附近,但却是单独放置的。原告刘先生把壶拎走,完全是自己的过错。另外,在刘先生身体感觉不适后,被告餐馆的工作人员积极履行了救治的义务。
经过检查,原告刘先生被诊断为急性口服甲醇中毒、中毒性肝损伤等。经治疗,目前刘先生的身体已无大碍。
刘先生误服了酒精燃料,究竟是自己的过错,还是餐馆的责任呢?北京市石景山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宣判。
在本案的审理法官看来,对于刘先生误喝了液体酒精导致身体受到损伤,被告餐馆应承担主要责任。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赵莹:它摆放的位置是比较危险的,因为这个包间的门正对着它的一个出菜的窗口,它这个壶就摆在这个出菜窗口的下面,也就是说它很容易让人误认为这边是菜这边是调料,然后这边是一壶水,很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误解。
除了壶摆放的位置之外,法院审理认为,装有液体酒精的壶本身和装水的壶就十分相似,容易混淆。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赵莹:加水可能确实是使用那种长形的那种壶,但是,在客人的角度来讲,我这个圆壶它就是用来喝茶水喝水的壶。不会说是让客人一看就是,这样的一个东西肯定不是用来饮水的,它起不到这样的效果。
那么,原告刘先生又是否应该为自己误服液体酒精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呢?法院审理认为,刘先生作为成年人,应有基本的审慎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赵莹:原告你肯定在饮用不知名的液体之前,作为成年人你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审慎义务,所以呢,我们也认为原告在这方面是有所欠缺的,有一定自身的过错的。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市石景山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认定,被告餐馆承担80%的责任,原告刘先生承担20%的责任,最终判决餐馆赔偿刘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五万八千多元。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赵莹:饭店的从业者、经营者,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我们说这种液体酒精确实是饭店很常用的一种燃料,但是你即使是再常见再常用的东西,你也一定要意识到它的危险性。如果你不依规定去认真处理这些化学品的话,你的风险始终都是存在的。
朋友聚会,本来是高高兴兴,热热闹闹地玩。家住北京的刘先生怎么也没料到,自己和朋友在一家餐馆聚餐时,却因为把酒精燃料当水喝了下去,被送进医院。刘先生为何会喝了餐馆里的酒精燃料呢?来看事件的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