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新媒体技术队伍结构,促进广播电视新媒体事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新媒体技术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热爱广电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为人诚实、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并提供给引才单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考。
报名网站:济宁新闻网()。报名人员点击公告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2023年8月2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引才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引才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对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做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引才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3年8月28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3年济宁广播电视台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核检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引才单位应留存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
引才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并对资格审核检查结果负责。资格审核检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时间:2023年8月31日(8:30 -17:00)至9月1日(8:30 -17:00),地点:济宁广播电视台二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常青路9号)。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3年济宁广播电视台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且还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已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引才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不是满足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核检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引才单位通过网络站点进行公布。资格审核检查贯穿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面试采取通用能力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来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等,具体方式和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笔试、面试由济宁广播电视台实施。笔试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引才单位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来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等做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做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引才单位做聘前资格审核检查,审查合格后,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引才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引才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在济宁新闻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有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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